二、进一步明确重点企业发展目标和支持政策。
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为11%,重点企业要努力多承担一些增长任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10年,省列23户重点企业要确保生产总值增长14%,税收增长13%,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各企业具体指标见附件)。各市州重点企业年度指标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为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甘政发〔2009〕45号),全力以赴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要抢抓国家实施产业调整机遇,争取更多的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抓紧抓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尽快建设,尽早发挥效益。要积极落实互保共建各项措施,扎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互保共建。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保障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能源、物资等生产要素供应。要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优化向重点工业企业优先配置矿产资源,优先提供建设用地,优先保障资金需求。同时,要根据形势发展和企业要求,适时制定出台新的支持政策。
三、切实强化支持重点企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支持重点企业发展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7个联系重点企业工作组要按照“组成人员不变、联系企业不变、工作要求不变”的原则,每月深入重点工业企业,掌握生产经营情况,指导帮助并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协调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重点工业企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制度保障。继续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各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重点企业要根据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搞好任务分解,制定措施,靠实责任,确保完成三项目标。要强化统计报告制度,各重点企业要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和信息,统计部门要及时汇总、深入分析,为省委、省政府抓好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严格督查考核。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省统计局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逐月检查各重点企业指标完成情况,年终要进行综合考评。对省属企业,要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企业领导班子薪酬和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中央在甘企业,要及时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反馈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