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温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7]第2544号)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温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平保产浙分办[2007]25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 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温州市鹿城区中心区A48号地块(新益大厦A幢第13楼、14楼西首)。你公司应将变更前的该中心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交回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