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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实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工程。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健全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安全监管网络,严格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的全过程监管,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预警平台,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食品监督抽查制度,各级财政要足额保障对主导产品、重点产品及食品进行监督抽查的相关费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企业要限期改造,对制假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出口企业要严格整改,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做到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市卫生部门要抓紧制定推进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方案,到2010年,力争全市100%的县(区)都要达到食品安全城市基本标准;到2012年,全市12个县(区)全部达到食品安全优秀城市标准,半数以上的县(区)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县(区)标准。(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

  (七)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驻政〔2007〕106号)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主导产业、重点产品、品牌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市农业发展的农业地方标准及技术规程。

  1.加快工业企业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我市优势产业、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将具有比较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2009年重点抓好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形成科学、统一、规范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建立完善我市主导农产品、林产品、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以农业示范区为载体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到2012年,力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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