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七台河市公安局、七台河市建设局、七台河市文化局、七台河市教育局、七台河市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整治的通告
为确保“两考”期间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安排,就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整治特通告如下:
一、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噪声排放达标。对问题突出不及时整改的,停产治理。
二、“两考”期间(6 月1 日-9 日,6月18 日-27 日)所有建筑施工场地禁止夜间(晚10:00 时至次日早6:00 时)施工,其中考试期间(高考6 月7-9 日,中考6 月25-27 日)考场周围200 米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场地昼夜禁止施工。
三、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保证边界噪声达标排放,考试期间禁止夜间营业。禁止一切露天演歌文化娱乐活动。
四、考试期间在考场周围设立禁行、禁鸣路段,一切车辆禁止通行和鸣笛。
五、“两考”期间,严禁商业经营活动采用鸣放礼炮、歌舞演出等形式产生高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