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物价局关于启动尿素最高零售限价的紧急通知
各化肥生产、经销企业:
为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打击不法经销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转手加价倒卖、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8】166号、黑龙江省物价局黑价格字【2008】5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决定对省内经销的尿素启动最高零售限价措施,即从2008年6月24日起至2008年7月31日止,尿素最高零售价格为2200元/吨。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的巡查和检查,发现有超出规定最高限价的要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