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指导监督。省司法厅要密切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在总结本系统基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下功夫切实抓好一批对全系统有指导意义的示范性单位。省厅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系统抓10个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其中市、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监狱、劳教所各确定2个示范单位。各地各部门也都要确定自己的示范单位(此项工作由厅法规教育处负责实施)。各级司法行政领导机关的负责同志,一定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狠抓落实,指导帮助基层树立一批不同岗位、不同警种、各个层面的执法规范典型,并在本系统、本部门强力推广,整体提高执法水平。要继续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掌握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领导班子、重点岗位和环节的执法干警,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换岗、培训,重点抓好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此项工作由厅政治部负责实施)。省委政法委将在今年第三季度召开规范执法工作制度现场经验交流会。我们司法行政部门要尽快确定示范单位,树立一批规范执法典型,认真总结经验,推荐到现场会交流。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中宣部、中政委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中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的要求,在继续围绕创建“平安陕西”活动,加强对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深入宣传的基础上,突出对本系统各单位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主动和有关新闻单位取得联系,制定相关的宣传报道计划和报道重点,落实宣传工作责任,切实把宣传工作抓紧抓好,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此项工作由厅政治部负责实施。
(五)严格信息报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及时将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情况报告省厅。要建立专项工作简报制度。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在6月底以前将各自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机构人员组成名单和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上报省司法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教育处),以便迅速开展工作。
法规教育处联系方式:
电话:029-87292074 029-87293920
传真:029-87292074
电子邮箱:sftfgjyc@shaanxi.gov.cn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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