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山西顺昊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原市大旭工贸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的请示》(晋太保产发[2007]8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1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山西顺昊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我局核准的险种范围内委托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产品,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