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筹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原支公司等六家机构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国寿宁夏分公司关于设立海原等支公司的请示》(国寿人险宁发[2007]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筹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原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德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吉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阳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源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心支公司。
二、筹建期间不得以支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三、你公司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要求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