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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2.要加强和规范对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健全辖区内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控和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长期地不到有效整改的企业,将其列入不安全企业“黑名单”,有关部门在信贷资金、土地和能源等生产要素供给方面进行限制。

  3.整顿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区、经济功能区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结合总量调控和地方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对那些无登记注册证照、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无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防护装置和无安全操作上岗证的“五无”企业以及广大“三合一”厂房,坚决予以整改和淘汰。要对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问题实行严格的监管和督促,通过政策引导、法律约束、技术示范等措施,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投入的法律规定,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从根本上扭转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被动的状况。

  (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重点落实列入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监管,加强监控,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三落实”(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责任制、落实定期检验)和“两有证”(设备有登记证、人员有操作证)工作。

  (十一)加强机械冲压设备安全监管:

  1.全面安装和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根据《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8176-87)中 “禁止设计、制造、购买和安装无安全保护装置及不安全压力机”、“工厂必须在压力机危险区,为操作者选择、提供并强制使用安全装置”的要求,凡手距模区100毫米以内作业或冲模经常变换的冲压设备,必须安装可靠、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2.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安监、劳动、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要从严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的企业和使用无技术参数标牌、无生产厂家标志、无安全防护装置等“三无”冲压设备的企业,以及不顾职工人身安全、唯利是图、强行要求职工超时加班加点造成事故频发的冲压企业;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冲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的冲压设备,或者已经安装防护装置又重新拆除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业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

  四、构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实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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