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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资江一桥通行车辆继续实行限载分流的通告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资江一桥通行车辆继续实行限载分流的通告
(益政通〔2009〕10号)


  资江一桥于2009年12月30日已完成维修加固改造,但由于大桥日通行车辆已远远超过设计标准,超载超量严重,大桥及桥南桥北区域交通拥挤,塞车现象严重。为确保大桥及其两端的交通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2009年12月27日资江一桥限载分流听证会意见,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资江一桥通行车辆实行限载分流。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各类货车、拖拉机、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在资江一桥通行。
  二、禁止各类机动三轮车、人力(畜力)车在每日7时至19时通行。
  三、除公交车、消防车、救护车、出租车外,其他允许通行的各类社会车辆在每日7时至19时实行单双号通行,即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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