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晋发[2007]1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我局核准的险种范围内委托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产品,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