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7]第2645号)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平保产浙分办[2007]26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1.同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嘉兴市常秀街西吉杨路北1幢1-2号;2.你公司应及时交回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持本决定领取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