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平安人寿宁夏分公司申请同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平保寿宁分发〔2009〕4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心支公司开业。
二、该支公司经营区域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辖区,业务范围由总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三、核定该支公司营业地址为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18号(马波商住楼)1-4层。
四、该支公司负责人为纳亮。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同心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授权书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000018640324 )。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后,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该支公司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