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绍兴营销服务部机构地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55号)
申请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变更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绍兴营销服务部机构地址的请示》(浙中银保险发[2008]6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1.同意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绍兴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为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5号第12B层; 2.你公司应及时交回原《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持本决定领取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