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57号)
申请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人保寿险浙发[2008]31号)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决定如下:吴万祥符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