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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地址变更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地址变更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66号)


  申请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地址变更的请示》(太平寿浙[2008]15号)符合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地址变更为: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518号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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