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大洲镇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220号)
申请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大洲镇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泰康浙发[2008]第056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大洲镇营销服务部;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三村村办公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