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加强营销员从业资格管理的通知
各保险省级分公司,宁夏保险行业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持证上岗的要求,宁夏保监局、行业协会和各保险公司采取了多种有效举措。2006年四季度,我区营销员持证率达到100%,2007年2月起在辖内推行了营销员挂牌展业制度,保险营销员管理逐步完善。
随着我区新的保险主体不断加入、销售网络不断延伸,一些公司对持证上岗、挂牌展业的意识逐渐淡漠,甚至采取瞒报营销员数量等手段,营销员持证率从2007年三季度起出现了下滑,2008年一季度,持证率下降至96.62%。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营销员从业资格管理,提高持证率,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落实《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高度重视营销员持证上岗工作。持证上岗是《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的硬性要求,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的有效手段。各公司要站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摒弃唯保费论英雄的思想,加强对代理制营销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和展业行为管理。
二、加强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确保先持证后上岗。公司应认真查找造成考试及格率低、营销员留存率低等问题的根源,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大考前培训力度,提高从业资格考试及格率,确保营销员先持证后上岗。《资格证书》应由营销员本人持有,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
三、认真落实挂牌展业制度。各公司应在宁夏保险行业协会为所属代理制营销员办理展业登记,统一打印发放展业证,要求营销员佩挂展业证方可展业。
四、宁夏保险行业协会要合理安排从业资格电子化考试,本着服务行业、服务大局的原则,加强与会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好各公司对考试安排的不同需求,为全员持证上岗提供前期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