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长兴县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451号)
申请人: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长兴县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申请》(生保浙发[2008]23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长兴县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变更为: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金陵南路77号长兴万宏客运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