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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成立深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的通知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成立深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的通知


各区文化(体)局,市直文博单位:

  为确保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文物局将成立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普查办组成与职责

  市普查办是市文物局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普查工作。普查办成员由市政府相关职能局和市区文物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是:

  1.制定、提出文物普查方案及具体要求;

  2.组织全市普查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各区开展普查工作;

  3.对普查工作进行调查、登记、评估;

  4.对普查成果进行整理汇编,建立原始档案;

  5.组织编辑出版《深圳市第三次文物普查报告》、《深圳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汇编》及相关图册、DVD;

  6.与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推进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的建立;

  7.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管理并执行市财政预算,督促落实区财政预算。

  二、工作组、专家组和普查队组成与职责

  市普查办下设工作组、专家组和文物普查队。

  1.工作组负责市普查办日常事务工作。人员由市文管办和市文物考古鉴定所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组织人员培训;负责普查信息、数据的上传下达;普查宣传报道、工作简报的编写;协调建立普查档案;汇总、编辑、出版普查成果;负责登记、管理普查相关固定资产;负责普查财务工作等。

  2.专家组负责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成员由市文物局选派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统一技术标准,对普查工作严格把关,对普查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帮助解决普查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日常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由市文物考古鉴定所负责。

  3.文物普查队具体实施全市地上、地下普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普查实施方案,全市组建3个普查队,其中市文物考古鉴定所单独组建普查队,负责特区内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和光明新区范围内地上文物普查及全市范围内的地下文物普查,相关区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宝安、龙岗两区分别组建普查工作队,负责辖区内地上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普查队下设若干普查组,各组均由市文物考古鉴定所派专业人员负责业务指导。普查队职责主要包括:根据普查规范,进行现场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等工作,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并保证资料、信息和各项原始数据真实完整;按要求定期向市普查办报送普查数据、资料和进展情况;按要求及时汇总普查数据、资料,编制文物普查报告和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报市普查办;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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