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的通知
(琼价价管[2009]150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南电网公司: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为落实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惠民政策,让农民充分得到实惠,经研究,现就我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即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为0.6083元/千瓦时,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的为0.5883元/千瓦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