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解决企业生活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问题。改制企业职工生活区的水、电、气、下水道、车棚、公厕、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纳入城市管理体系,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并搞好维护、建设和改造,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发挥。改制企业原用于社区管理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原则上一并移交当地政府,实行政府所有、街道管理、社区使用。
(三)完成已启动但尚未完成改制企业的改制
破产程序未终结的要尽快终结,资产未过户的要尽快过户,新企业未注册的要尽快注册,职工未置换身份的要尽快置换身份。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争取明年3月底前完成改制。
(四)抓好未启动改制企业的改制
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鹰发〔2000〕7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以及《鹰潭市市直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08〕4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并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改制方案,依法落实好金融债务,妥善安置好职工。无资产或资不抵债的企业原则上采取依法破产的方式进行改制,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主要工作内容:召开动员大会;有关人员抽调到位;落实集中办公场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2月30日--2010年5月15日)
主要工作内容:摸清已改制企业资产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企业资产处置变现,筹措改制资金;处置改制遗留问题;组织指导已启动改制但尚未完成改制的29户企业尽快完成改制;指导并组织13户企业进行改革。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5月16日--2010年5月30日)
主要工作内容:检查相关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对全市国企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对改制中存在的难以解决的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领导
我市已成立鹰潭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宋迪维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国资、财政、土地、经贸、外经贸、劳动、信访、公安、总工会等部门抽调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市企业改制有关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抓改制。为便于开展工作,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