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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业验收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业验收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575号)


  申请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分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安保文[2008]42号)及其补正材料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 1.同意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开业;2.该分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经营区域为浙江省行政辖区;3.核准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地址为杭州市新塘路19号采荷嘉业大厦5幢10楼;4.钱心葵符合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5.你公司应及时到我局领取该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后,该分公司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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