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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对全省退耕还林工程省市联合核查验收结果的通报

  七是确权颁证工作进展缓慢。林权证的颁发工作是工程管理的核心,是确认林地权属、保障林地面积不受损失的关键。但是,这项工作一直进展缓慢,根据调查,全省有23个县区颁证率不到50%,其中嘉峪关市、玉门市、广河县、迭部县、合作市、碌曲县、夏河县一证未颁。
  三、今后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全面完成2006年工程建设任务。由于2006年工程建设任务下达迟,全省有9个市州的21个县区和部分省直单位共计27.39万亩工程建设任务没有完成,而且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方面存在较多隐患。因此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准备,精心组织,务必于今年春季高质量全面完成2006年度工程建设任务。
  (二)继续开展“回头看”,扎实做好补植补造工作。根据2006年省市核查验收结果,全省退耕还林工程需补植补造面积354.82万亩,重造面积14.51万亩,未核实面积45.24万亩,较2005年有所增多,其中荒山造林面积占80%以上。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克服困难,真抓实干,把工作重心向提高荒山造林质量倾斜,同时要通过开展“回头看”,加大对补植补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造一亩、活一亩、成一亩,力争在今年春季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三)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复耕现象的抬头。目前,部分市(州)的复耕现象有所抬头,已经威胁到工程建设成果的巩固。各市州及工程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已经出现的复耕问题,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对已复耕的面积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易地恢复,并上报省厅批复。没有复耕的市州也要引以为戒,摸清工程实施区域的现状,加强管理,提前预防,坚决杜绝复耕问题的出现。
  (四)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县级自查。各地要严格按照《甘肃省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扎实搞好县级自查验收工作。要组织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小班为单位,逐地块、逐农户、逐年度对照作业设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填写好相应的图、表、卡,做到数据准确,材料详实,绝不能以抽查或者以统计代替检查,更不能人为编造自查结果。要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办法,坚决禁止“人情检查”、“关系验收”,确保检查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同时,省厅将加大对县级自查工作的督查力度,促进县级自查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
  (五)加快进度,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工作。目前,相当一部分县区2005年以前退耕还林地的林权颁证还没有完成,工作相对滞后。今后,要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省厅《关于加快退耕还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甘林资[200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颁证进度,做到退耕一块、还林一块、验收一块、颁证一块,力争在年底前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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