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甘林造函字〔2007〕51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2007年春季造林绿化季节即将到来。各地、各单位要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林业的总体目标,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周密安排,精心准备,切实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针对去冬今春“暖冬”、“旱冬”对林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各地、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克服土壤墒情较差等因素,抢抓春季造林有利时机,抓紧开展造林整地、苗木准备和造林机具检修等工作,解决好组织协调、任务安排、资金筹措、劳力调配等问题。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提前做好今春造林以及历年补植补造作业设计与审核审批工作,切实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坚决杜绝边施工边设计、先施工后设计的现象。要针对目前气候变暖和雨雪较少等异常气候,提前做好抗旱准备工作,确保春季造林工作顺利进行。
二、稳步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继续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退耕还林、三北四期、天然林保护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以及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工作。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突出规模,抓好千亩、万亩造林绿化工程,谋求整体效益,并积极开展绿色通道、林业生态小康村镇建设和“绿我家乡、美我家园”活动。要大力发展经营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经济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全面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努力提高林业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能力,把造林绿化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要大力鼓励引导各种经济成分参与林业建设工作,支持他们以参股、控股、承包租赁等方式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为加快全省造林绿化步伐发挥作用。
三、全面提高造林质量
要制定和完善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的各项管理措施,逐步推行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资质管理和专业队造林,认真落实造林事故责任追究制、行政领导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报账制等,不断加强营造林生产全过程管理。切实按照省厅要求,继续对“回头看”活动再检查、再落实,特别要加强对新造林地的检查和跟踪管理,认真开展补植补造,确保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历年造林核实率和合格率全面达标。要进一步加大工程监理力度,扩大监理范围。各市、县都要抽派造林监理人员,做到逐级、逐地块全面现场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纠正。要强化造林质量督查工作,切实提高县级自查和省市核查的质量。要严把造林苗木关,严格执行林木种苗“三证一签”制度,严禁使用伪劣、病虫害苗木造林,确保一、二级苗木造林率达到95%以上。要坚持自己育苗、就地供苗、就近调剂、就地造林原则,力戒大调大运,确保种苗质量。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特别要加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力度,为确保造林绿化成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