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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临安市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临安市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081号)


  申请人: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变更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临安市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华保浙字[2008]35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1.同意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临安市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临安市锦城镇钱王街388号经贸大厦3楼;2.你公司应及时交回原《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持本决定领取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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