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甘农机科发〔2008〕13号)


民乐、永昌、镇原、正宁、凉州、泾川、宁县、灵台、山丹、肃州、榆中、崆峒、西峰、甘谷、瓜州、玉门、甘州、民勤、古浪、永靖等县(市、区)农机(农牧)局(站),有关市农机推广站(研究所):
  当前正值春耕时节,是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关键时机,2008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提出了全省重点推广保护性耕作等5项重大农业技术的要求,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切实做好全省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示范任务顺利完成。2008年,各保护性耕作示范县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按照项目合同和实施方案要求,在原有示范面积的基础上扩大示范规模。其中:镇原、正宁、民乐、永昌4县新增示范面积各1万亩;灵台县新增示范面积2万亩;宁县、泾川、凉州3县(区)新增示范面积各3万亩,在宁县新建立保护性耕作项目监测点一个;榆中县巩固实施上年度示范面积3万亩。西峰、肃州、山丹、甘谷、崆峒等5个示范县(区),也要在国家已停止投入的情况下,继续做好已有示范面积的巩固实施工作。省列示范县瓜州、玉门、甘州、民勤、古浪、永靖等新增示范面积1000亩,要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当地相适宜的技术模式、配套机具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宣传培训,扩大社会共识。省局确定今年为“全省保护性耕作宣传年”,重点开展对领导和农民的宣传工作。各地要做好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宣传和汇报工作,切实赢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也要借助媒体,加强宣传,不断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培训工作要针对不同层次,因人施教,不拘形式,狠抓培训质量和效果。各地要结合省上编写的保护性耕作培训教材和培训光盘,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保护性耕作专题片、召开技术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对技术推广人员、农机手和农民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技术的到位率、普及率和入户率。

  三、加强示范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继续按照“种植一块成功一块,种植一点引导一片”的思路开展保护性耕作示范工作,坚持用示范引路的方法逐步推动。每个部列示范县要选择建立2-3千亩示范点,3-5个百亩示范点,有条件的县要积极开展整村推进示范工作。要通过高标准保护性耕作示范点的建设,不断完善、优化技术体系和机具系统,探索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案和作业标准,努力提高示范效果,使农业生产既能达到最大效益,又能保护生态环境,为广大农民认识和接受保护性耕作做出样板,以典型示范引导农民转变观念,辐射、带动周边地区,逐步扩大保护性耕作的实施规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