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炭市街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
(市政告字〔2010〕1号)
炭市街综合改造项目是我市城市综合改造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缓解交通拥堵,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项目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炭市街综合改造项目拆迁范围:东至炭市街西半幅,西至南新街,南至东大街,北至西一路。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及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炭市街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由新城区政府负责,对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商业户、住宅户要妥善安置,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
三、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住宅户、商业户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安置协议,搬离拆迁现场。
四、拆迁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改造范围内的被拆迁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城市建设。对扰乱拆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