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太原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8〕24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太原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的请示》(晋太保产发(2008)5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6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太原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晋中华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华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绛县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陆县支行;
运城市万通车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