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的通知
(甘农机科发〔2009〕23号)
各市(州)农机(牧)局,省农机鉴定站:
近年来,随着我省草食畜牧业的快速发展,铡草机需求数量逐年增多,产品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产品质量投诉逐年增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9年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09〕7号)精神,进一步掌握铡草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质量状况,省局决定2009年开展在用铡草机(包括铡草粉碎机)产品的质量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次农机产品调查。
二、调查目的
1、全面、深刻反映调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售后服务和使用情况;
2、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强化“三包”服务;
3、通过公布调查结果,扶持优质产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4、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顿及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查内容和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我省在用的铡草机产品及其用户,主要调查锄草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调查项目见附件《铡草机质量调查表》和《铡草机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表》。
四、调查方式
1、采用随机走访农户的方式,对农户进行现场询问调查,调查结束后农户签字确认。
2、走访投诉用户或已出现事故用户。收集因产品质量安全引发的人身、财产事故的损失的资料,调查有质量问题的机具造成伤人的原因和处理情况等。
五、调查主体
本次调查活动由省农机局组织,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具体实施,各市、州农机管理部门进行本区域质量调查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这次质量调查作为我省农机部门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具体内容,确定专人,做好做细,认真如实的填写调查信息,提高调查质量,写好调查总结,确保调查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