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指导全省乡镇财政机构自身建设工作。

  (十三)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编制审核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四)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法规,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六)依法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七)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八)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财政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督办工作和工作业绩考核;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厅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