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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综合处

  负责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综合性会议和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负责起草省长的部分讲话稿和文稿;负责起草向国务院的工作汇报。

  (七)秘书一处

  负责办理发展计划、重点项目、经济体制改革、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苏北发展协调、财政、审计、税务、统计、金融、物价、能源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八)秘书二处

  负责办理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化、交通运输、通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九)秘书三处

  负责办理商务、外事、侨务、旅游、民族、宗教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协助联系统战方面工作。

  (十)秘书四处

  负责办理农业农村经济、水利、海洋、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粮食、供销、气象、地勘、测绘、林业、农机、农业资源开发、扶贫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秘书五处

  负责办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知识产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地震、人防、社会科学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秘书六处

  负责办理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机构编制、监察、公安、国家安全、民政、司法、残疾人、老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妇女儿童、信访、驻江苏部队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三)信息处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政务信息和有关网络媒体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四)省政府督查室

  负责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长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办理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制定和督查考核工作;拟订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协助联系省人大、省政协,协助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省长信箱以及新闻网络省长来信的办理工作。

  (十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承办省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省政府公报》和《省政府大事记》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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