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甘农机管发〔2009〕88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
  为及时准确掌握主产区关键农时、主要作物和重点环节的农机作业进展动态情况,科学有效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根据《全国农业机械化生产月历》和农业部制定的《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我局制定了《甘肃省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现予印发,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农业机械化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要安排专人,及时、准确收集、报送、发布相关农机化生产作业信息,有效跟踪生产作业进度,加强信息引导和宣传工作,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生产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主产区关键农时、主要作物和重点环节的农机作业动态情况,科学有效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根据《全国农业机械化生产月历》和农业部制定的《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信息报送制度:

  一、春耕阶段

  (一)报送内容:机耕、机播、机灌等作业量;机具维修、人员培训、柴油供应、作业价格等情况,详见《“春耕”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附表1)。
  (二)起止时间:3月20日~5月20日。
  (三)报送市州:全省14个市州。
  (四)频次与要求:春耕期间,每周一、周四上午11:00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作业进度。
  (五)春耕生产总结:全省14个市州5月25日前报送,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农机局监管办。

  二、“三夏”阶段

  (一)报送内容:机播、机收等作业量;机具维修、人员培训、柴油供应、作业价格等情况,详见《“三夏”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附表2)。
  (二)起止时间:7月1日~9月20日。
  (三)报送市州及时间:平凉、庆阳、陇南、天水市6月下旬开始报送;其他市州7月上旬开始报送。
  (四)频次与要求:“三夏”期间,各市州每周一、周四上午11:00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麦收进展情况。
  (五)“三夏”生产总结:平凉、庆阳、陇南、天水市7月30日前报送,其他市州9月25日前报送,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农机局监管办。

  三、秋冬季作业阶段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