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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长钢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长钢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晋保监寿〔2008〕106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泰康人寿长治中心支公司长钢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泰康晋发[2008]13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长钢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由长治市长钢西沟路原耐火材料公司办公楼三层迁至长治市长钢故县新建街10号。迁址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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