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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局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及成果巩固工作的通知

  三、科学安排灾后重建和巩固成果工作。要在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制定科学的退耕还林工程恢复重建规划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分步实施,着力建设林分质量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强的森林生态系统,避免低水平的盲目重建。对受损程度相对较轻的退耕还林地块,应尽量采取补植补造、抚育、封山育林等人工促进森林植被恢复的措施。对受损程度较重、自然恢复植被困难的退耕还林地块,应主要采用重新造林、补植、抚育、林分改造等人工恢复的技术措施。在选择重建树种、造林方式、植被配置模式上,要充分考虑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优先选用适宜于当地的乡土树种,慎重选择外来树种。提倡多树种合理配置,优化林分结构,培育近自然的混交林,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对需要变更作业设计的要及时变更并报批,对恢复重建工作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备查,确保恢复重建工作科学有序。退耕还林工程的恢复重建要与成果巩固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退耕农户增收相结合,在恢复、提高森林生态功能的同时,通过改造林分、调整树种、优化森林经营模式、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等措施,大力培育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增强森林的经济功能,实现灾后恢复重建、巩固成果与改善民生共赢。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种苗供应。在这次雨雪冰冻灾害中,林木种苗损失比较严重,恢复种苗正常生产需要一定时间,近期种苗供应可能将十分紧张。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兼顾当前和长远,统筹做好种苗生产和供应工作。一是要加强种苗市场的预测预报和供需信息调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种苗供需信息,帮助和指导国有、集体和个体苗圃尽快恢复灾后种苗生产,并通过采取大规模的容器育苗、组培育苗等快速培育措施,千方百计地恢复和提高本地的种苗生产能力。二是要汲取教训,优先培育抗逆性强、经济价值高的乡土树种。尽量就地培育、就近调剂,避免长距离、跨区域调运种苗。本地种苗确实不足的,要组织做好区域间种苗的调剂和增加部分适宜种苗的进口。三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和《退耕还林条例》,大力加强种苗生产经营的监管和执法工作,维护种苗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借机垄断经营种苗和哄抬价格等行为,严厉打击种苗生产和供应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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