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局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及成果巩固工作的通知
(甘林还函字[2008]163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有关单位:
2008年1月以来发生的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使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受灾严重,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大幅度下降,特别是部分已经开始产生效益的经济林大面积受损,使退耕农户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的经济收益都将受到较大影响,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为指导各地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防范复耕反弹,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及成果巩固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8]7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及成果巩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及成果巩固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工程受灾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事关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事关国家巨额投资的效益,事关广大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生态安全。退耕还林工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既要恢复森林资源,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又要保障广大受灾退耕农户的当前生计,逐步恢复退耕农户的长远发展能力。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及成果巩固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每一户退耕农户、每一块退耕还林地块的恢复重建,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尽早恢复,确保退耕农户的生活水平不下降。
二、抓紧组织灾后林地林木清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通知》(甘林资函字[2008]91号)要求,抓紧组织工程灾后林木清理。一是因地制宜,组织指导工程受灾地区及时采伐死亡林木,合理调整使用限额指标,落实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林木市场销售指导、服务和监管,维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减少退耕农户的直接损失,同时防范和杜绝滥砍滥伐。二是对受灾林地的清理要科学论证,尽可能避免全面垦复,造成原有植被的全面破坏,防止带来新的水土流失。三是加强森林经营措施,对受灾偏倒的林木要进行培土扶正,对冻伤压断的树木及时修枝平茬,对经济林树种及时进行垦复施肥,促进林木尽快恢复生长,同时做好灾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