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采伐小班调查
1、小班特征、图幅号:同本条本款(一)的相应内容。
2、采伐证:调查是否有有效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以及采伐证批准单位。
3、采伐类型:分别调查采伐小班的设计采伐类型和实际采伐类型,设计采伐类型根据采伐许可证或伐区(或营林)作业设计确定,无采伐许可证或伐区(或营林)作业设计的为非法采伐。
4、采伐方式:分别调查采伐小班的设计采伐方式和实际采伐方式,设计采伐方式根据采伐许可证或伐区(或营林)作业设计确定,无采伐许可证、无伐区(或营林)作业设计、不按采伐许可证和伐区采伐作业设计采伐的为非法采伐。
5、采伐强度:分别调查采伐小班的设计采伐强度和实际采伐强度,设计采伐强度根据采伐许可证或伐区(或营林)作业设计确定。采伐强度为小班采伐材积与采伐前小班蓄积之比。
6、龄组:调查采伐时的小班龄组。
7、采伐株数:分别调查采伐小班的设计采伐株数和实际采伐株数,设计采伐株数根据采伐许可证或伐区(或营林)作业设计确定。
8、采伐材积:调查采伐小班的实际采伐材积。当小班面积小于10亩时,全部实测小班内地径6厘米以上(含6厘米)的伐根;小班面积大于10亩时,在小班内随机布设贯穿小班的2条样(工作)线,样带宽度依据工作线长度确定,使实测面积不少于10亩;实测后依据根径材积表或根径胸径回归曲线反查一元材积表求算采伐蓄积。
9、采伐年度:填写发生采伐时的年度。
10、备注:记载检查中发现的其他情况及说明。
第十七条 典型调查
典型抽样抽取的小班样本,按照上述的调查方法进行调查。当超出上述的调查内容时,检查人员可以根据所应调查的内容采用相应的调查方法。
采用文案调查、访问调查、小班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内容包括:
1、各种新闻媒体对公益林补偿政策的宣传情况;
2、在交通主干道或重点公益林相对集中的主要路段设立宣传牌情况;
3、在重点公益林责任区设立标志牌情况;
4、市、县对补偿工作管理人员和管护人员的培训情况。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
一、了望塔及防火隔离带建设情况;
二、扑火机具的购置、管理及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