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班面积
(一)小班界线没有变化时,认可该小班区划界定面积;
(二)小班界线发生变化时,重新量测小班面积,并以量测的小班面积为准,更新图形库、数据库。
二、小班合格标准
(一)当小班界线因人为因素发生变化但有合法手续时,该小班为合格小班,否则为不合格小班;
(二)小班地类因人为因素发生变化,有合法手续时,该小班为合格小班,否则为不合格小班;
(三)小班权属因人为因素发生变化,有合法手续时,该小班为合格小班,否则为不合格小班;
(四)按照作业设计完成补植、抚育任务的小班为合格小班,否则为不合格小班;
(五)违反《甘肃省重点公益林管护办法》,发生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征滥占、毁林开垦、取柴打枝、采集珍稀植物、放牧等各种毁坏重点公益林行为的小班,为不合格小班;
(六)与天保工程管护面积或退耕还林相重复的小班为不合格小班。
第四章 检查方法
第十二条 检查方法
检查采用文案调查、访问调查、小班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文案调查是了解、查阅被检查县和经营单位有关重点公益林管护、补偿基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等情况。
二、访问调查是对重点公益林制度建设、管护及劳务费兑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访谈。
三、小班实地检查是对管护区域内小班因子及管护质量等内容进行现地调查。
第十三条 样本组织
一、抽样方法:以县(市、区、总场、林业局)为总体,采用随机抽样和典型抽样方法,对抽取的样本全面检查。
二、随机抽样: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分别抽取乡(林场)。
(一)小班实地检查抽样样本:以县为单位,抽取全县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重点公益林面积的5%,但必须抽取3个以上的乡(林场)。若抽中的3个以上的乡(林场)面积超过5%时,由检查人员在抽中的3个乡(林场)中, 再抽去一定比例的村(林班),直至达到抽查面积比例。检查样本由省林业厅抽取后封存,检查人员在收集查阅了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齐全后,方可打开信封。
(二)访问调查样本:原则上对小班实地检查抽中乡(林场)的管护人员全部进行访问调查。若小班实地检查抽中乡(林场)的管护人员超过或达不到以下比例时,由检查人员在抽中的或其他乡(林场)中, 再抽去一定比例的人员,直至达到以下比例。样本由检查组按管护人员劳务费发放表抽取,访问调查填写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