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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召开全省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召开全省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的通知
(甘林明电[2008]19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全国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启动暨培训会议精神,全面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全省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省厅决定召开全省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全国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启动暨培训会议精神;
  2、动员、部署全省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工作。
  (二)培训主要内容
  1、《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培训;
  2、《甘肃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培训;
  3、退耕还林工程确权颁证、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培训;
  4、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编制、确权颁证等工作典型经验交流;
  5、座谈讨论全省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和管理工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8月5日-7日,会期半天,培训两天半。8月4日全天报到。
  地点: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兴隆山宾馆(兰州市榆中县城西南5公里处),可从兰州市天水路什字乘班车到榆中县城,再从县城乘出租车到兴隆山(县城距兴隆山7公里)。
  兴隆山宾馆联系电话:0931-5251188。
  三、参加人员
  (一)参会人员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主管退耕还林工作的局长(或副局长)、退耕办主任(或业务骨干)各1名;各工程实施县(市、区)林业(农林)局局长、退耕办主任(或业务骨干)各1名;山丹马场、农垦总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各1名;厅直有关工程实施单位业务骨干1名。
  (二)培训人员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各工程实施县(市、区)林业(农林)局退耕办主任(或业务骨干)各1名;山丹马场、农垦总公司业务骨干各1名;厅直有关工程实施单位业务骨干1名。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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