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会同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供应农村市场为主限制销售范围的食品生产加工者,即小作坊严格监管。要充分考虑农村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以供应农村市场为主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者,要从生产销售方式、市场供应区域、生产加工能力、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周密调查,落实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监督、引导这类生产加工者遵守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四)及时报告查处动态和工作总结。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结合本地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的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将查处无证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建议及典型案例等,分别于2008年4月10日、6月25日上报省局。省局将于2008年下半年汇总情况并进行通报。
省局食品监管处 联系电话:0931-8836166
传 真:0931-8816000
联 系 人:吴恭敬 赵中林
Email: shipc@gszl.gov.cn
附件: 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其他28大类食品范围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
其他28大类食品范围
1.糕点
糕点产品指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分为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等。
2.豆制品
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
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豆制食品,包括腐乳、豆豉、纳豆等产品。
非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制成的豆制食品。包括豆腐、干豆腐、腐竹、豆浆等产品。
3.蜂产品
蜂产品包括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结合后,经过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原料蜜),经过滤、脱水(根据需要)、灌装加工而成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