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对全部28大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对全部28大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
(甘质监食[2008]10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最近,国家质检总局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对全部28大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2007〕644号),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食品、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通过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督促并帮助有一定基础的未取证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早日取证;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对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 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要严格按照总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继续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坚持常抓不懈。

  二是自2008年1月1日起,对生产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其他28大类食品(见附件)的生产企业,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准无证生产食品。

  三是要严格界定无证产品的查处时限,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四是要坚持分类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28大类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大、分布区域广。因此,无证查处工作要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稳妥、扎实、有效地实施。

  三、工作安排

  对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底,为整改过渡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居民的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进行执法检查。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这一阶段原则上不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实施行政罚款处罚。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