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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质监食〔2008〕40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08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指导方针,按照全省质监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巩固并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以实现全过程监管为目标,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为基础,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抓手,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探索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召回、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对等监管难题,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我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做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一)在去年专项整治食品生产企业100%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继续认真做好新办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许可期满换证企业的发、换证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生产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

  (二)完成所有持有效工业生产许可证白酒企业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三)组织做好《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及《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宣贯,以及申请受理和现场审查等市场准入工作,使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

  (四)制定委托检验管理规定,规范委托检验行为。

  (五)加强许可审查质量监督,提高许可质量。省局将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市州局审查上报合格发证企业实施证前抽查,凡抽查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停止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工作。

  (六)做好获证食品企业年审工作。通过年审进一步掌握企业保障生产合格产品的基本状况,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收集并组织专家和审查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督促企业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对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且限期复查仍不合格、或者省级以上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企业诚信记录制度建设,实行“红黑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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