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召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12月28日公布了新修订的《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全面、准确地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监督管理,我局定于2008年4月在兰州召开《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宣贯会主要内容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 参加人员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
三、 日程安排
1、 时间:4月7日下午报到,8日宣贯。会期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