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对质量问题突出产品的集中整治。根据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产品的集中整治。前五类列入第一批整治的重点产品,从今年3月份起,至10月份结束。要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切实解决家具等五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至10月底,第一批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后五类列入第二批整治的重点产品,从今年10月份开始,持续到明年年初结束。
三、加大打假和其他专项执法力度,确保质监职责履行到位
(六)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以农药、农膜、化肥、农机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农资、利用标识欺诈、计量手段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针对突出的区域性质量问题,组织开展重点专项整治,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的工作方针,落实整治措施,力求取得实效。
(七)继续推进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以人造板、建筑用钢管扣件、水泥、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建筑消防产品、塑料管材等重要建筑材料为重点产品,以查处无证生产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为突破口,落实整治责任,对问题集中地区开展区域整治。会同发改委、电力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反弹行动。
(八)开展“打假保名优”专项行动。从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着手,联手名优企业,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名优产品侵权违法行为。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方针,集中整治区域性质量问题。
(九)继续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工业气瓶、电站锅炉、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设备,查处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继续开展对使用“土锅炉”、“土压力容器”、简易电梯等不具备安全性且能耗高的非法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违法行为。
(十)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颁布的《
甘肃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继续组织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眼镜制配市场以及医疗卫生领域在用计量器具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电能表、水表、煤气表、加油机等重点计量器具的计量执法,深入开展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