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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开展财务预算管理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财务预算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甘国资统评〔2007〕311号文件通知中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预算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以保证财务预算报告的质量,报送国资委的预算报告应与企业内部预算相一致,严禁两套预算;

  (二)企业必须合理预计未来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事项,不得蓄意隐瞒;

  (三)企业财务预算报经国资委核准或备案后,不得随意调整,对于预算年度内出现非预期的重大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及时报国资委备案;

  (四)对于预算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将要求其整改,对于企业预算严重脱离实际、各相关预算指标不衔接的,将要求企业重新编制报送财务预算报告;

  (五)各企业在进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测算时,要进行逐项审核,严格把关,合理测算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六)各企业要规范操作,坚决杜绝“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对故意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有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省国资委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国有资本保值增考核申报表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申报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公章):
  报送时间:

一、2007年底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

 

其中:实收资本

 

      其中:国家资本及国有法人资本

 

二、2008年企业经营期内实现利润总额预计数

 

三、2008年预计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

 

减:国有资本及权益客观因素增加额

 

加:国有资本及权益客观因素减少额

 

四、2008年底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

 

其中:未分配利润

 

五、2008年底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目标建议值(%)

 

前三年参考指标

相 关 指 标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平均增长率

净资产收益率(%)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资 产 负 债 率

 

 

 

 

利润增长率(%)

 

 

 

 

财务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填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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