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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甘肃省质监系统计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配合政府和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开展能源计量和节能降耗服务活动。

  (一)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责,按照《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回头看”活动。督促各级质监局认真检查与企业签订的责任书落实情况,要把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作为我们的责任,履行好,落实后,服务好,贯彻好。

  (二)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省计量院要积极开展节能计量技术的研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电能、天然气、水、蒸汽在线、现场、远传等计量检测中的实际问题;组织技术骨干参加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开展的能源审计和节能监测技术培训,积极开展能源平衡测试和能源审计工作。各级计量技术机构也要选择一些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计量检测项目,促进企业提高能源计量检测和管理水平,把能源计量工作引向深入。

  (三)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标准的推行和检查力度。依据《节约能源法》的要求,将推行和检查范围扩大到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所有用能单位。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按期进行检定、校准,对去年已经下达的整改要求,要按要求组织验收。

  (四)在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推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每个市州要有计划地培育1至2户企业通过2A以上级别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要继续在中小企业贯彻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和计量合格确认工作(每个市州评价和复查原则上不少于4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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