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属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是出资人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规划预期,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出资人引导企业发展方向,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职责。为规范省属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属企业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的范围
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应包括企业本年度全部投资活动。按投资类别划分,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三项投资行为;按投资层次划分,应包括企业本级及独资或控股子公司投资;按投资方向划分,应包括主业投资与非主业投资。
二、省属企业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应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三)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四)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五)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的发展;
(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七)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八)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收益应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
三、省属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主要应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上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主要包括:
1、上年度投资计划完成进展;
2、上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分析;
3、上年度投资计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本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主要包括:
1、本年度投资的总体目标;
2、本年度投资的总额及其构成;主业投资与非主业投资的总额及在本年度投资中的比重;
3、本年度投资的项目安排(包括项目内容、投资额、资金构成、投资预期收益、实施年限等);
4、本年度投资安排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