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石利军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723号)
申请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对石利军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都邦浙分人字[2008]19号)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 《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石利军符合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其担任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