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设立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瑞安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1338号)
申请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设立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瑞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太平寿浙[2008]79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瑞安营销服务部;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为:瑞安市安阳街道东方商务C幢四层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