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陕西省地质勘查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陕西省地质勘查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陕国土资发〔2008〕17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地勘单位主管部门:
  《陕西省地质勘查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土资源部审查批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是全国重要的能源矿产生产基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对于促进我省地质勘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强化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调控作用,提高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直属机构,要积极支持《规划》的实施,为地质勘查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服务保障,使地质勘查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色农果业开发、工业及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各有关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直属机构,要根据地区和部门实际,在《规划》基础上,编制本地区地质勘查专项规划或部署专项地质工作,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拓宽地质勘查工作的服务领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